站内搜索:
思想教育
  通知公告 更多>>
  评优选先
当前位置: 首页 >> 评优选先 >> 正文

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日期:2017-10-13   点击:

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

20162017学年,我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力推进学生教育管理“深化提高年”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涌现出了一批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爱岗敬业、团结进取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为了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学校决定评选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和先进集体。为做好评选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评优选先规定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本次评优推荐及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严格按照《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试行)》(天师院发〔2017114号)执行。

二、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严格按照《天水师范学院班主任管理考核办法》(天师院发〔201497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优秀辅导员的评选,由各学院根据辅导员工作情况择优推荐12人,学生工作处根据全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情况,向学校推荐10名工作突出者,评选优秀辅导员。

四、所有评优推荐材料必须以学院名义提供单行材料(一式一份,附成绩单),同时各学院要组织被推荐的优秀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认真填写有关表格(一式二份,公章复印无效)。

五、请各学院务必做到评优选先过程公开透明、评定程序公正、评定结果公平。

六、为确保本次评优选先工作按计划完成,请各学院务必于111日前将各类评优选先推荐材料统一编册装订后,以学院为单位由辅导员统一报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审核(同时报电子版),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各学院报送材料时以报送函的形式上报。

八、附件27请从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

 

附件:1.天水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优秀名额分配表

         2.天水师范学院三好学生汇总登记表

         3.天水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汇总登记表

         4.天水师范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5.天水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6.天水师范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7.天水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励登记卡

 

 

                            20171012

 

 

 

 

 

 

 

 

 

 

 

 

 

 

 

附件1

天水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优秀名额分配表

学院

三好    学生

优秀学

生干部

优秀班    主任

先进班集体

备注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3

8

1

1

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

39

14

2

2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50

20

2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9

9

1

1

商学院

71

29

3

3

音乐舞蹈学院

29

18

2

2

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

83

29

3

3

历史文化学院

27

12

1

1

外国语学院

35

20

2

2

土木工程学院

43

17

2

2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50

23

3

3

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

40

16

2

2

数学与统计学院

50

18

2

2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40

35

4

4

教师教育学院

64

22

3

3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75

29

3

3

总计

738

319

36

36

 

关闭窗口

上一篇: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下一篇:关于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

版权所有 © 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257号  陇ICP备15003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