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办公室文件
天师院办发〔2016〕16号
天水师范学院办公室关于
在2016届毕业生中评选“三好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和“优秀大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2015—2016学年度,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我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工作,转变教育观念,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拓展学生素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特别是在学生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广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勤奋学习,积极进取,锐意创新,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为了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学校决定在2016届毕业生中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大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2015版)执行。
2.所有评优推荐材料必须由所在学院提供单行材料(一份),《天水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励登记卡》(一式二份,复印无效),《天水师范学院三好学生汇总登记表》、《天水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汇总登记表》和《天水师范学院优秀大学生汇总登记表》(各一份)。
3.请各学院务必做到评优工作透明、公开、公正。学生工作处会同相关部门对评优的情况进行审核公布。
4.请各学院务必于5月11日前将各类评审推荐材料(书面及电子表格),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
5.相关表格请从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
天水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6
年
4月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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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6
年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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