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天师院学工字〔2017〕25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本学期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树立优良学风,请各学院组织安排各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根据学生上学年或上学期学习成绩及德育、文体三个方面综合评定。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过程和结果,学生具有知情权,并接受学生的查询和监督。
3、各学院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综合考评。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5、请各学院务必于12月10日前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表,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校奖学金申报表,发放明细表,等级统计表报学生工作处。相关表格请从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附:表一《天水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表二《天水师范学院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表三 《天水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奖学金申报表》
表四《天水师范学院学校奖学金发放明细表》
表五 《天水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奖学金等级统计表》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