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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日期:2017-09-25   点击:

 

 

 

天水师范学院办公室文件

 

天师院办发〔201754

 

 


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高校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教思函〔201739号)精神,2017年下拨我校省三好学生名额42名。现将我校评选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表彰范围是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原则上从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

(二)学生干部在三好学生候选人总数中占10-30%

(三)名额分配按照教育厅下拨名额的200%,结合各学院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人数进行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2016年度专业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均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以内。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各学院党政领导的领导下进行,要按照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原则,经其所在班级民主评选,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审核。若个别学院上报候选人条件不符合评选标准要求的,将在其他学院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评选。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决定,公示后上报教育厅。

四、评选说明和要求

按照教育厅文件精神,本次省级三好学生”评选中包含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不再单独评选。

(一)本次评选审核过程中,学生工作处将按照《天水师范学院2017年度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排名推荐审批表》中候 选人排序进行审核。

(二)请各学院在929日前将《2017年度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候选人推荐审批表》和《天水师范学院2017年度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排名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全部用双面打印字体,表格从学生处网站下载),同时附电子版和成绩单,优秀事迹单行材料,报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天水师范学院 2017年度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

评选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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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7923

 

附件:

天水师范学院2017年度

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二、三年级总人数

省三好名额

1

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

815

5

2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739

4

3

商学院

623

4

4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544

3

5

教师教育学院

533

3

6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505

3

7

数学与统计学院

480

3

8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400

2

9

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

385

2

10

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

382

2

11

外国语学院

362

2

12

土木工程学院

352

2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310

2

14

历史文化学院

287

2

15

音乐舞蹈学院

280

2

16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44

1

17

 

7241

42

 

 

  稿:学生工作处

公开属性:校内公开

天水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79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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