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掌握党和国家关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提出学生教育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并制定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学风检查小组对各二级学院早操、晚自习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努力促进学风建设。
三、抓好教育教学秩序恢复工作,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做好各类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及帮扶工作。
五、做好迎新、入学教育、国防教育及学生军训工作。
六、提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建议,做好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协调处理毕业生离校期间有关问题。
七、负责学生医疗互助金的审核工作,代缴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
八、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学生组织工作以及学生基本信息建档等工作。
九、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外学生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提出改进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十、做好学院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学生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