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图
联系方式
科室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学生工作处处长 |
潘老师 |
8366230 |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
巩老师 |
8362354 |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
袁老师 |
8363570 |
学生管理科 |
张老师 |
8363597 |
学生思想教育科 |
李老师 |
8367708 |
国防教育科 |
任老师 |
8368155 |
助学管理中心 |
雷老师 |
8367199 |
心理咨询中心 |
王老师 |
8365017 |
一、处长职责
(一)按照学生工作部(处)的工作职责,主持部(处)的全面工作。
(二)认真学习学生管理工作新知识、新理论,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更新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水平。
(三)组织全部(处)同志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工作的文件和政策规定,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党政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策划、制定每学年、学期或重要阶段性学生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掌握学生思想状况,采取切实措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做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学生的突出问题,维护学院的稳定。
(六)了解和掌握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状况,负责召集学生工作例会,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七)负责全院学生的常规教育和管理以及管理规定的补充、修订、完善和实施工作;协调处理学生的有关问题。
(八)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惩工作。
(九)负责全院学生奖学金、各类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帮困方面的工作。
(十)合理进行部(处)内人员分工,抓好本部(处)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提高人员的政治素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团结和带领全体同志勤奋工作,努力完成学院下达的任期目标任务。
(十一)建立健全部(处)内工作制度,主持召开每周一次的部(处)务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和交流情况。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稳定和安全工作;负责本部(处)财产设备及防火、防盗工作。
(十三)做好本部(处)工作经费的计划和审批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分工职责
潘处长:全面负责学生工作部(处)工作。
巩处长:分管心理咨询中心、学生管理科、学生思想教育科。主要协助处长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普测、预防、咨询、辅导、干预工作,做好心理健康队伍建设管理培训工作;做好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制度修订,学生诚信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问题学生帮扶,学生违纪处理,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校方责任保险、欢送毕业生、迎接新生及入学教育工作,学校重大活动学生组织工作以及学生基本信息统计等工作。做好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辅导员、班主任培训、考核工作;做好学生工作处网络维护。
袁处长:分管助学管理中心、国防教育科、学生思想教育科。协助处长做好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办理,经济困难学生调查统计认定,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入伍退役学生学费补偿,勤工助学,社会资助金争取、发放及有关资料统计上报等工作;做好学生军训和征兵工作;做好学生思想动态调研、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做好学生综合考评,学生国家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综合奖学金评定发放,评优选先及表彰工作,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办公室文秘、值班安排及对外联络等工作。
科室职责
学生思想教育科职责
学生管理科职责
助学管理中心职责
心理咨询中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