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和配合兵役机关开展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二、依法开展兵役登记,搞好兵员潜力调查工作;
三、组织开展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的宣传动员工作,大力营造有志青年参军入伍献身国防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和辅导学生应征报名,进行初检初审,确定预征对象,配合兵役机关组织应征学生上站体检、政治考核、走访调查和学历审核等工作;
五、完成兵役机关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安排的服务地方民兵建设工作;
六、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入伍学生数据统计、跟踪教育、走访服务等工作;
七、指导和协助退役复学学生完成学籍恢复,做好对退役复学学生潜力的统计;
八、完成省教育厅、省征兵办、军分区、区人武部等相关部门安排的材料报送工作;
九、指导学校大学生国防教育协会开展社团工作;
十、做好与省教育厅、军分区以及现役部队之间,关于军训工作的汇报、申请、沟通、落实等工作;
十一、组织完成对新生2至3周的军事技能训练工作;
十二、做好军训期间教官和学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对新生军事技能的考核评定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对征兵工作辅导员和军训工作指导员的考核评优工作;
十五、做好双拥工作,建立对现役部队的八一慰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