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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职责


作者:   来源:   更新日期:2024-06-14   点击:

                                           机构图                                              

联系方式

科室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学生工作处处长

潘老师

8366230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巩老师

8362354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袁老师

8363570

学生管理科

张老师

8363597

学生思想教育科

李老师

8367708

国防教育科

任老师

8368155

助学管理中心

雷老师

8367199

心理咨询中心

王老师

8365017

一、处长职责

(一)按照学生工作部(处)的工作职责,主持部(处)的全面工作。

(二)认真学习学生管理工作新知识、新理论,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更新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水平。

(三)组织全部(处)同志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工作的文件和政策规定,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党政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策划、制定每学年、学期或重要阶段性学生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掌握学生思想状况,采取切实措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做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学生的突出问题,维护学院的稳定。

(六)了解和掌握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状况,负责召集学生工作例会,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七)负责全院学生的常规教育和管理以及管理规定的补充、修订、完善和实施工作;协调处理学生的有关问题。

(八)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惩工作。

(九)负责全院学生奖学金、各类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帮困方面的工作。

(十)合理进行部(处)内人员分工,抓好本部(处)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提高人员的政治素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团结和带领全体同志勤奋工作,努力完成学院下达的任期目标任务。

(十一)建立健全部(处)内工作制度,主持召开每周一次的部(处)务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和交流情况。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稳定和安全工作;负责本部(处)财产设备及防火、防盗工作。

(十三)做好本部(处)工作经费的计划和审批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分工职责

潘处长:全面负责学生工作部(处)工作。

巩处长:分管心理咨询中心、学生管理科、学生思想教育科。主要协助处长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普测、预防、咨询、辅导、干预工作,做好心理健康队伍建设管理培训工作;做好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制度修订,学生诚信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问题学生帮扶,学生违纪处理,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校方责任保险、欢送毕业生、迎接新生及入学教育工作,学校重大活动学生组织工作以及学生基本信息统计等工作。做好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辅导员、班主任培训、考核工作;做好学生工作处网络维护。

袁处长:分管助学管理中心、国防教育科、学生思想教育科。协助处长做好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办理,经济困难学生调查统计认定,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入伍退役学生学费补偿,勤工助学,社会资助金争取、发放及有关资料统计上报等工作;做好学生军训和征兵工作;做好学生思想动态调研、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做好学生综合考评,学生国家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综合奖学金评定发放,评优选先及表彰工作,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办公室文秘、值班安排及对外联络等工作。


科室职责

学生思想教育科职责

学生管理科职责

助学管理中心职责

心理咨询中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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