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办公室文件
天师院办发〔2016〕50号
天水师范学院办公室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
三好学生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2015—2016学年度,我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转变教育理念,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抓引领、促学风、转教风,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涌现出了一批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团结进取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为了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学校决定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表现突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和先进集体。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评优选先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本次评优推荐及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严格按照《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2016版)执行。
二、“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严格按照《天水师范学院班主任管理考核办法》(天师院发〔2014〕97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学生工作处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材料,依据学校关于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进行评选。
四、所有评优推荐材料必须以学院(或班级)名义提供单行材料(一式一份,附成绩单),同时各学院要组织被推荐的学生认真填写《天水师范学院校级优秀学生奖励登记卡》(一式二份,公章复印无效)。
五、学生工作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学院评优的执行情况限时进行抽查公布,请各学院务必做到评优过程公开透明、评定程序公正、评定结果公平,确保学生的正当利益不受侵犯。
六、为确保本次评优工作按计划完成,请各学院务必于10月28日前将各类评优推荐材料统一编册装订后,以学院为单位由辅导员统一报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审核(同时报电子版),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各学院应以报送函的形式报送上述材料,并将推荐的学生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八、附件2—7请从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
附件:1.天水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优秀名额分配表
2.天水师范学院评优选先登记表
3.天水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汇总登记表
4.天水师范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5.天水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6.天水师范学院优秀学生辅导员推荐表
7.天水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励登记卡

天水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1:
天水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优秀名额分配表
学院 |
三好 学生 |
优秀学 生干部 |
优秀辅导员 |
优秀班 主任 |
先进班集体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23 |
4 |
1 |
1 |
1 |
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 |
39 |
8 |
1 |
2 |
2 |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
50 |
11 |
2 |
2 |
2 |
政法学院 |
31 |
6 |
1 |
1 |
1 |
商学院 |
67 |
13 |
2 |
3 |
3 |
音乐舞蹈学院 |
29 |
10 |
1 |
2 |
2 |
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 |
81 |
15 |
2 |
3 |
3 |
历史文化学院 |
26 |
6 |
1 |
1 |
1 |
外国语学院 |
34 |
11 |
1 |
2 |
2 |
土木工程学院 |
43 |
9 |
1 |
2 |
2 |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
53 |
12 |
2 |
3 |
3 |
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 |
41 |
8 |
1 |
2 |
2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52 |
10 |
2 |
2 |
2 |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
10 |
17 |
1 |
4 |
4 |
教师教育学院 |
72 |
13 |
2 |
3 |
3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68 |
15 |
2 |
3 |
3 |
总计 |
719 |
168 |
23 |
36 |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