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前后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寒假即将来临,为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及出行安全,现将关于寒假前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离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请各学院在寒假即将来临之际,专题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会议,安排部署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教育学生提高人身、财产及出行安全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安全出行。
二、寒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尽量让学生返家,如果有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报后勤处批准后,由公寓管理部门统一集中安排住宿。各学院要加强留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天水师范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和《天水师范学院关于寒暑假学生离校和留宿的有关规定》。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三、做好寒假期间返乡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学院要在寒假学生返乡期间,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要求学生返乡后报平安,对未报平安的学生,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部分学生寒假期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或外出打工,对于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要求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提前做好外出打工学生的摸底工作,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并征得家长的同意后登记放行,防止发生群体事件和陷入传销等陷阱,从而导致造成身心伤害和财产损失。要坚决制止教职员工、学生以学校的名义组织外出打工,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同时,要防止社会不法人员在我校招工、组织外出打工,一旦发现向驻地公安机关报案。
四、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清点返校学生到校情况,并向学生工作处上报。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务必查实其未按时返校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保持联系,确定其返校时间,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生工作报告。对于寒假期间发生的其他学生突发安全事件,要及时掌握情况,及时上报学生工作处。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