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天师院学工字〔2018〕23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树立优良学风,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评定对象:二、三、四年级在校学生中,除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社会资助金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学生和《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三条不得参与评审的学生。
2.评定办法: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严格按照2018版《大学生手册》中《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3.发放标准:因二年级上学年未参评,三四年级已分学期按标准发放,本次学生奖学金二年级学生按照学年标准:一等奖学金800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500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400元/人/学年发放。三四年级按照学期标准:一等奖学金400元/人/学期,二等奖学金250元/人/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人/学期发放。
4.工作要求:各学院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评定的过程和结果,学生具有知情权,并接受学生的查询和监督。
5.报送时间及要求:请各学院务必于11月16日前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奖学金申报表,发放明细表,等级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各一份报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相关表格请从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
附:表一《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表二《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申报表》
表三《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发放明细表》
表四《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等级统计表》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