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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大学生资助宣传月


作者:   来源:外国语学院   更新日期:2019-05-22   点击:

TSNUer:你能享受哪些资助?

历史上的今天,即2002521日,财政部、教育部宣布设立国家奖学金,资助高等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这是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奖学金,而17年后的今天,我国已形成了“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为的是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能顺利完成大学学业。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作为一名天水师范学院的大学生,能够享受哪些资助吧!

本科生: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2年级以上(含2年级)本专科在校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2年级(含2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毕业后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

(五)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减免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包括新生)学费。

(六)直招士官国家资助:一次性补偿或代偿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

(七)退役士兵学费资助:资助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费,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八)勤工助学: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九)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方式予以资助。

研究生: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二)国家奖学金: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中央高校博士每生每年不低于15000元,地方高校博士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由各高校确定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四)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

(五)“三助”岗位津贴:设置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六)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

天水师范学院在严格执行以上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为“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进一步完善“奖、贷、助、补、减”助学政策体系,大力开展各项资助活动:

(一) 建立学院救助机制:学院成立“特困学生资助基金会”,每年35日为“献爱心捐款助学日”,发动全院师生开展献爱心捐款活动。

(二)建立激励机制: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各类助学奖学金制度,充分发挥各类助学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每年要对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规定,借款在毕业后6年内还清本息,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借款学生本人承担。

(四)对特困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经学院严格审核,对参加勤工助学或进入学院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学生,经研究后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或家庭及个人遭遇特殊困难的学生,适当增大补助力度。    

(五) 完善勤工助学制度:通过各种渠道积极筹措勤工助学专项经费,面向院内外继续拓展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向院内外设岗单位推荐符合上岗条件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六)减免学费:经学院严格审核,对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及家庭生活确实属于特困的学生,学院研究后予以减免学费。

(七)与社会联手助困: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争取社会资金救助特困生。对于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慈善捐助,资助对象及具体额度按资助方的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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